各街道办,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并按照《深圳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做好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pg电子官网 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
(联系人:张为桑,联系电话:285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