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我局进一步拓展业务办理中心服务职能,决定于2012年10月起,将本局业务部门受理的有关对外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和一般工作职能等业务事项一并纳入业务办理中心统一集中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启动时间
定于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起,我局业务办理中心正式实行对外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二、业务办理中心服务事项
原本局业务办理中心1—4号窗口受理业务不变,新进入中心办理的对外服务事项由5—9号窗口办理,具体如下(详见附件):
(一)5号窗口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建筑节能验收、建材综合管理。
(二)6号窗口负责物业综合管理。
(三)7号窗口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燃气综合管理。
(四)8号窗口负责政策性住房综合管理。
(五)9号窗口城建档案预验收、城建档案接收归档等事项。
三、业务办理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人
(一)办公地点:pg电子官网
行政路建设大厦三楼业务办理中心。
(二)联系人:李煜峰,电话:0755-28589977。
四、因此而给各有关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附件:pg电子官网
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5-9号窗口服务事项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