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官网
搜索
站群导航
繁体
EN
无障碍阅读
无障碍声明
进入
关怀版
政务邮箱
PG电子-PG电子官网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创业
走进pg电子官网
当前位置:
pg电子官网
>
政务服务
>
社保医保
>
常见问题
属个人缴费的,未收到收款核定单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3-06-07
来源:
pg电子官网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答:参保人可以先进入到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或致电12333,核对通信地址的正确与否。如通信地址无误,可以直接与我市邮电部门联系申请补打单,联系电话:25168123、251688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