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圭垚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董晓锋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3140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工资差额450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3380.65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428.25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现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注册地(pg电子官网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工业大道48-12号E栋旁101)张贴公告。你可到pg电子官网 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402领取文书(联系人:刘诗雅,联系电话:0755-85238725)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pg电子官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