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0755-28259456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金额
备注
1
刘智祥
丽湖社区
3
医疗支出生活困难
13815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