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0755-28259456。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
(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周冬咏
光华
支出型
2800
2
张李妹
水径
4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